2009年1月25日 星期日

討糖吃

這是很多小鬼會做的事情:討糖吃。



當我長越大才越想做這件事情,感覺好像很好笑。我只是想很開心很開心而已,但是我依然有我重視的東西。我想在自己女友身邊撒嬌,可以不用做什麼就可以笑的很開心,可以不用把自己逼到一個令人無法忍受的境界。我想討那一點點的甜頭,讓我忘掉其他時間的苦悶。

其實我以前不會主動這樣。小時候家裡親戚幾個小孩,我是屬於比較被動、不會去吵的那種。被年紀大的欺負了,父母對我都是說「要聽哥哥姊姊的話」;年紀小的一直煩我,又說「唉呀要讓他們啊!」然後我很努力的跟自己說:人家對你不好是應該,對你好是恩惠。所以我讓自己學著不用吃糖也可以過的很開心,所以我能不回家就不回家。

國中了,告白被一個喜歡的女生拒絕了。我懂了沒人會去看你的內在,因為我表現的對她而言一文不值。

高中了,我遇上一個佔我很大部份過去記憶的女生。我保持著令現在的我覺得驚訝的包容、耐心跟溫柔,那一整段的過去皆是如此。那段時間很荒唐、很誇張、也過的很開心,畢竟那幾乎是我一整個的青春期。然後隨著我逐漸降溫的熱血,這段日子被我用一個最傷人的方式結束掉。


中間的日子的我,說真的相當冷血,或許更可以說沒感覺。直到我現在的女友,我才願意跟人撒嬌。在我第一次走到谷底,我才學會怎麼討糖吃,原來那是可以屬於我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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